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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窗口取消公章准刻审核事项
发布时间:2018-07-05 09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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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上级部署,为落实国务院一次不用跑事项清单,丹东市公安机关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取消对公章准刻的审核,改由公章刻制经营单位负责将所承刻的公章向公安机关备案。取消公章准刻审核后,全市需刻公章的单位、组织和个人,需到取得公安机关发放的《特种行业许可证》具有公章刻制经营资质的单位刻制公章。
公安局窗口